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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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842 股票简称:翔鹭钨业(维权) 公告编号:2024-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4年6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上午9:15至2024年6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0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6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官塘镇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二)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等相关公告。
(三)其他说明
提案 1.00、2.00、3.00 涉及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选举事项,
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时将分开进行表决,其中,
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为 4 人,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为 3 人,应选监事人数为 2 人。
股东投票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
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6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须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回执(请见“附件二”)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登记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官塘镇庵头工业区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1)邮政编码:515633
(2)联系传真:0768-6303998联系电话:0768-6972888-8068
(3)会议联系人:李盛意
(4)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5、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
1、对于《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即提案1.00),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则,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总数全部集中投给任意一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按其意愿分散分配给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分散投给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之和不得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如有超过的,视为委托人对该议案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2、对于《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即提案 2.00),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则,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总数全部集中投给任意一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按其意愿分散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但分散投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之和不得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如有超过的,视为委托人对该议案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3、对于《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即提案 3.00),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则,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总数全部集中投给任意一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按其意愿分散分配给 2 位监事候选人,但分散投给 2 位监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之和不得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如有超过的,视为委托人对该议案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股东名称: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账户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二: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6月21日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842,投票简称:翔鹭投票。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采用等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 ,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采用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 ,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6月27日0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股票代码:002842 股票简称:翔鹭钨业 公告编号:2024-041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临近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2024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
表监事二名,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同意提名蔡天杰先生、甘桂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表决,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
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
四届监事会全体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2日
附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甘桂清,女,198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南中南大学应用化学专业,本科学历。2014年7月入职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在质管部参与检测方法的创新及相关质量管理工作,现任公司质管部副经理。
甘桂清女士持有17,000股公司股份(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甘桂清将不再持有此17,000股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蔡天杰,男,199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厦门理工学院金属材料工程,本科学历,粉末冶金助理工程师,是公司的技术骨干,2016年7月入职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参与了公司多个技术项目和生产工艺研发工作,现任公司生产二部副经理。
蔡天杰先生持有18,100股公司股份(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蔡天杰将不再持有此18,100股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股票代码:002842 股票简称:翔鹭钨业 公告编号:2018-008
股票代码:002842 股票简称:翔鹭钨业 公告编号:2024-038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6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全体监事现场出席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明钦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任期已临近届满,监事会同意提名蔡天杰、甘桂清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2日
股票代码:002842 股票简称:翔鹭钨业 公告编号:2024-037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6月11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6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启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任期已临近届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启丰、陈伟东、陈伟儿、戴湘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详细内容请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任期已临近届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黄伟坤、刘良先、张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良先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黄伟坤先生、 张立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详细内容请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审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股票代码:002842 股票简称:翔鹭钨业 公告编号:2024-040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2024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
立董事四名,独立董事三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
意提名陈启丰先生、陈伟东先生、陈伟儿女士、戴湘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黄伟坤先生、刘良先先生、张立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刘良先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黄伟坤先生、 张立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黄伟坤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将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
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换届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
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上述选举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
选人进行表决,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在公司新一届(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在任期内对公司经营发展所做出
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启丰,男,196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0年参加工作,1982年进入钨制品行业;1997年组建潮州翔鹭钨业有限公司;2001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曾任潮州市政协委员,潮州市人大常委。现任中国钨业协会主席团主席、广东省有色协会副会长、并被潮州市政府授予“慈善家”、“爱心大使”、“百名景气企业家”等荣誉称号,带领公司连续多年荣获“纳税大户”、“创税五十强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潮州市四梁八柱民营企业”等荣誉称号;曾先后获得过省市级科学技术奖励。现任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陈启丰先生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陈启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1,83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76%,持有公司股东潮州启龙贸易有限公司65%股份,潮州启龙贸易有限公司为陈启丰先生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4,20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00%。陈启丰先生为公司董事陈伟东、陈伟儿之父。除上述情形外,陈启丰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启丰先生于2021年6月17日、2023年12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警示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除2021年11月18日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之外,也未受过其他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陈伟东,男,198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7月毕业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社会科学系金融与会计专业,2012年12月获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现任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常委、潮州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2012年至今,就职于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公司总经理。
陈伟东先生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启丰先生之子,公司董事陈伟儿女士胞弟,截至目前,陈伟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562,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55%。除上述情形外,陈伟东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伟东先生于2021年6月17日、2023年12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警示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除2021年11月18日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之外,也未受过其他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陈伟儿,女,198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国威尔士班戈大学会计金融专业毕业,本科学历。2010年7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公司副总经理。
陈伟儿女士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启丰先生之女,董事陈伟东先生胞姐,截至目前,陈伟儿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682,1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5%。除上述情形外,陈伟儿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戴湘平,男,198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6月毕业于中南大学有色冶金专业,2004年7月获得工科学士学位。2004年至今,先后担任公司粉末生产部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部门副经理、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戴湘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0,4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8%,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立,女,196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博士生导师、教授,中南大学高性能硬质合金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方向的学科带头人。本科毕业于中南矿冶学院(中南大学前身)金属材料专业,先后获中南大学材料学硕士和博士学位,作为访问学者留学于维也纳技术大学。《硬质合金》杂志编辑委员会委员、《硬质合金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有色金属钨及硬质合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专家委员会委员、APMI(美国粉末冶金学会)会员。
截至目前,张立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张立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黄伟坤,男,196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具有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资格。1986 年开始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曾任潮州市旅游房地产开发实业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潮州会计师事务所国内业务部副经理,潮州盛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监事、业务一部经理、副主任会计师;现任潮州盛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副主任会计师。
截至目前,黄伟坤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黄伟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刘良先,男,196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由1997年开始从事企业管理工作,曾任浒坑钨矿副矿长,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驻京办主任,中国钨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钨业》主编/社长,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截至目前,刘良先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良先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