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泛海控股“拉扯”近3年 中山证券收到执行款2.6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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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经记者 陈 晨    每经编辑 彭水萍    

  5月28日,锦龙股份发布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显示,中山证券已收到执行法院划付的三案执行款共计2.68亿元。三案执行完毕,中山证券将于近日向法院递交结案申请。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上述三案的起因是中山证券与泛海控股债券交易纠纷,三案本金合计2.2亿元。

  Wind数据显示,2021年8月30日,泛海控股公告“18泛海MTN001”中期票据正式违约,前述三案均踩雷“18泛海MTN001”。

  债券交易纠纷导致诉讼

  2018年8月29日,泛海控股在银行间市场发行2018泛海MTN001债券,债券期限5年,附第三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规模7亿元,票面利率为8.5%/年,按年付息,起息日为2018年8月29日,2021年行权后兑付日为2021年8月29日。

  同日,中山证券于银行间市场分销买入10000万元面值、作为中山证券稳健收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于银行间市场分销买入7000万元面值、作为中山证券中汇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于银行间市场分销买入5000 万元面值的 18 泛海MTN001债券,购入后一直持有。

  2021年7月19日,中山证券根据规定,对持仓的18泛海MTN001债券行使回售选择权并办理了回售登记,回售后债券到期日为2021年8月29日。但截至债券到期日2021年8月29日,泛海控股未兑付债券本金和利息。

  中山证券认为,泛海控股不依约履行兑付债券的义务,已构成违约,应承担兑付债券本息及支付违约金给中山证券的责任。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按照“泛海系”爆雷的时间线,最早的公开起爆点就是2021年8月30日,泛海控股发布公告称,“18泛海MTN001”正式违约,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利息及回售本金。此后,“泛海系”的相关债券发生多米诺骨牌式违约。

  于是,也就有了中山证券与泛海控股之后的诉讼。2021年10月,中山证券作为原告,以泛海控股作为被告,就债券交易纠纷三案分别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诉讼,并收到了法院出具的受理通知书。

  中山证券一季度被处罚

  2023年5月,中山证券收到民事判决书,分别是泛海控股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中山证券“18泛海MTN001”本金10000万元及利息850万元、本金7000万元及利息595万元、本金5000万元及到期未兑付利息425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2023年5月,法院一审判决中山证券胜诉。此后泛海控股提出上诉,2023年11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泛海控股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2023年12月,中山证券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时隔近半年,中山证券也终于获得了执行款。

  接近2.7亿元的执行款,对于中山证券甚至是锦龙股份来说都是一笔不小的数目。锦龙股份2024年一季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24亿元,同比骤降87.75%;亏损1.01亿元。对于一季度业绩亏损原因,锦龙股份表示,主要是中山证券本期亏损及东莞证券净利润下降所致。

  此外,中山证券一季度亏损的同时,还受到了监管处罚。2月,深圳证监局指出,中山证券私募资管业务存在若干问题:一是关联交易管控机制不健全,关于关联方主体识别、交易系统监控、关联交易审批评估的相关机制不完善。二是在投资品种池建立与维护、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内部控制不严。三是对资管产品宣传、管理费率设置、信息公示的合规管理不足。四是薪酬递延支付机制及私募资管有关业务制度不完善或未及时更新、未有效执行。

  锦龙股份在2023年年报中也明确表示,2024年的发展计划之一是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的管控,提升中山证券董事会的运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