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批准31家支付机构更名
本报记者 李 冰
日前,央行官网披露的“非银行支付机构重大事项变更”新增了32条内容,其中除了31家支付机构获批更名外,平安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付电子”)合并平安付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付科技”)也获得了央行批准,而这意味着平安旗下支付牌照将由两张合并为一张。
针对牌照合并,6月2日,平安付电子方面对《证券日报》记者回应称,平安付电子及平安付科技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顺应支付机构回归支付本源、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原则要求,依法合规开展平安付电子、平安付科技的合并工作。
两张牌照合为一张
具体来看,平安付电子与平安付科技合并后,平安付电子注册资本增至11.6958亿元、《支付业务许可证》业务类型增加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全国),平安付科技终止支付业务并注销《支付业务许可证》。
平安付电子方面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关于合并工作,公司将及时、持续做好客户告知与沟通工作,确保业务延续、客户资金安全。”
从行业来看,上述牌照合并相关事宜与监管要求密切相关。《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明确,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非银行支付机构股权管理规定,同一股东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两个及以上同一业务类型的非银行支付机构10%以上股权或者表决权。同一实际控制人不得控制两个及以上同一业务类型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而对于合并后公司发展路径,平安付电子方面告诉记者:“平安付电子将一如既往地秉持合规经营、高质量发展的经营理念,持续优化支付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的支付需求。”
事实上,近年来银联商务旗下也有多张支付牌照注销或挂牌拍卖。比如,已经注销支付牌照的宁波银联商务有限公司、广州银联网络支付有限公司、深圳市银联金融网络有限公司等。
博通咨询金融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已经正式实施,明确了支付机构注册资本、主要股东、实控人、高管人员等准入条件,同一股东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两个及以上同一业务类型的非银行支付机构10%以上股权的机构未来仍会选择合并旗下公司或拍卖旗下多余支付牌照,以实现合规。”
多家机构更名
此外,“非银行支付机构重大事项变更”的许可信息公示还显示,央行同意31家支付机构更名,相关更名机构均在公司名称中加上“支付”字样。包括同意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为“网银在线支付(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同意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为“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支付有限公司”;同意南京苏宁易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为“南京苏宁易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同意网易宝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为“网易支付(杭州)有限公司”;同意网乐刷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为“乐刷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等。
支付机构更名也与监管要求密切相关。《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设立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经央行批准,取得支付业务许可。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名称中应当标明“支付”字样。未经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支付业务,不得在单位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支付”字样,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支付业务许可被依法注销后,该机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继续使用“支付”字样。
“2024年相关调整仍将持续,机构端会按照《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积极向合规靠拢。”在中国(上海)自贸区研究院金融研究室主任刘斌看来,近年来,我国非银行支付业务在小额、便民支付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预计今年支付机构除了合规需求,也会针对实体经济需求对相关业务有所调整,并践行“支付为民”理念,助力支付行业迈向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何松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