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债传来最新消息!化债主体确认为地方政府,具体规模扔留悬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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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界11月6日消息此前市场高度关注的化债传来最新消息。

  据新华社报道,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委员长会议6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宏才作的关于《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审议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关于批准该议案的决议草案代拟稿。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措辞透露了关键信息。此次议案则明确通过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来置换地方存量隐性债务,这与此前隐性债务置换方式一致。

  而此前市场上一些人士猜测此次置换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并非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而是特别国债,即中央财政来偿还地方隐性债务。

  光大证券(维权)曾在研报中指出,本次化债主体确认为地方政府。会议确认并非通过央行增发债券直接下场兜底,而是沿用此前的路径,让地方继续“时间换空间”。本次化债更强化债务纪律,本轮化债或不会给地方不合理发展权。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沈春耀作的关于监督法修正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二审稿增加每年听取和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等内容。

  至此此次化债的具体规模,目前还没有公开消息。但可以从历史上的三轮化债行动寻找蛛丝马迹。

  根据中信固收团队此前的梳理,财政部历史上曾主导完成了三次大规模化债行动,主要情况如下:第一轮(2015-2018年)化债发行共约12.2万亿置换债置换存量政府债务;第二轮(2019年)发行1579亿置换债置换隐性债务;第三轮(2020年12月-2022年6月)累计发行1.13万亿特殊再融资债。

  其中2015-2018年第一轮化债:主要是在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快速膨胀、潜在违约风险增大的背景下进行的。从过程来看,先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并对地方政府债务进行清理和甄别后,在2015-2018年发行共约12.2万亿置换债置换存量政府债务。2019年第二轮化债主要是在债务压力较大省市选择建制县作为隐性债务化解试点,发行1579亿置换债置换隐性债务。2020-2022年第三轮化债通过将隐性债务化解试点扩容,并在北上广试点“全域无隐性债务”,本轮化债累计发行1.13万亿特殊再融资债。

  华创证券表示,以2018年为起点,财政口径隐债规模或接近20万亿量级,按财政部说的“2023年末比2018年摸底数减少50%”算,至2023年末存量隐性债务约为10万亿元。减去2024-2027年安排的其他化债额度(约4万亿),可得“拟一次性增加较大规模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的潜在量级或约6万亿元,叠加每年继续发行特殊新增专项债,未来三年化债体量或达约9万亿元。

  财信国际研究院认为根据150号文提出的“要求城投平台于2027年6月份之前退出融资平台名单”进行推算,预计本轮大规模化债仍需持续3-4年,因此预计一次性新增债务限额规模在5万亿元左右。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分析,此次一次性增加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规模或将在10万亿元左右,实现全部现存隐性债务“由隐变显”。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讲师汪峰也持相似判断,他向记者指出,以城投标债的规模为基准判断,新增债务限额预计在11万亿元左右。

责任编辑:张恒星